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2021-07-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工讀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25~2021-07-09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工讀生甄選公告
一、職稱:工讀生(全職)。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性別:不拘。
四、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就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以夜間部學生為宜)。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繕打實務經驗。
(三)品行端正,負責勤勉,具服務熱誠,無不良紀錄。
(四)有意願長期工讀,能全職配合行政機關辦公日依規定時間上下班者。
五、報名期間:自7月1日(週四)起至7月9日(週五) 止。
六、工作項目
(一)協助公文分派傳遞作業(外勤)。
(二) 文書處理作業。
(三)行政事務工作。
(四)辦公室環境管理、維護。
(五)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3樓(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八、工作時間:依行政機關辦公日上午8:00-9:00上班,下午5:00-6:00下班。
九、薪資待遇: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新臺幣23,800元,含勞、健保)。
十、僱用期間:110年8月2日(週一)至110年12月31日(週五)。
十一、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10年7月9日(週五)前備妥下列報名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楊韶鈞組長收(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3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工讀生),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一)履歷表(含近3個月照片1張)
(二)個人自傳(請以A4紙張繕打或撰寫,約500字,內容含:1.家庭概況
2.個人專長及學經歷 3.報名動機及工作期許)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在學學生證影本
(五)近2年學業成績單影本
(六)專業證照或經歷等證書影本
(七)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原住民身分證明影本(具該身份者可提供)
十二、甄選方式:
(一)初選:報名資料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複選面試。未獲複選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複選: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服務理念、工作經驗或知能及詢答表現等項目評定,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成績不理想未達本局需求者,從缺不予錄取。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送履歷表等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銷錄取資格。
(二)錄取報到後經考核表現優良者,次年得續聘,採一年一聘。
十四、業務聯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楊韶鈞組長,電話:2563-2156#101。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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