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工作期間:本案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20~2019-11-27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可配合工作及假日指派加班。 (四) 工作態度、反應及溝通良好,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五) 具我國國籍且未有他國國籍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及相關財產庶務性工作。 (二)辦理文化志工及社造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1月27日前檢附履歷表(含自傳、黏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實務工作經驗資料(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員」字樣。 (二)其他: 1.月酬標準:19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23,693元,內含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6.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1月27日止 7.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8.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5202鄭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