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8-26~2019-08-29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2、具公務人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
| 聯絡E-Mail | w221221p@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參加甄選者請於108年8月29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恕不寄還,如需寄還請附回郵信封),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專業證照等資料,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聯絡電話:04-25620841#221彭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 2.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確認聯絡方式及相關簡歷正確無誤。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視需要另擇時間通知面談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應徵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