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9-08-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8-26~2019-08-2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土木工程實務經驗者尤佳。
2、具公務人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聯絡E-Mail w221221p@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參加甄選者請於108年8月29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恕不寄還,如需寄還請附回郵信封),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專業證照等資料,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聯絡電話:04-25620841#221彭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
2.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確認聯絡方式及相關簡歷正確無誤。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視需要另擇時間通知面談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應徵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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