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9-14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8-28~2020-09-1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公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
(二)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如公文寫作、word、powerpoint等)。
(三)具法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會法制或訴願等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ickeyru@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 )。2、相關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工作經歷)。請於109年9月14日前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本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法規委員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與白天聯絡電話)。
(二)、合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一個月內未獲電話通知者,即未約談)。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聘用期間:本職務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進用之職務代理人,聘期預估自簽約日起至本職缺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109年12月中下旬,確切日期由本會通知)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通知已無增額錄取人員可資分配之日。
(四)、工作報酬:每月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五)、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聯絡電話:87897769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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