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徵求 聘用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2021-05-26

徵才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4,916元/月】
職稱 聘用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7~2021-05-2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具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曾於會計師事務所任職或政府機關代理主計職務商學院或管理學院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經費審核、預算控留及傳票開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期限:備妥下列應備證件資料於110年5月26日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收,並請註明應徵「主計室約聘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758368分機1213 顏小姐)。
2、應備證件資料:請備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及工作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3、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amid.gov.tw)「便民服務/報名表下載/徵才報名表」專區下載報名表「檔名:影視局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聘僱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1@bamid.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信件主旨統一為:主計室約聘職務代理人報名表。
4、資料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請貼足掛號郵資,若郵資不足恕不寄還)
5、本職缺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職缺代理期間為110年6月16日至110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為110年10月下旬)為止。
附註:本職缺係本局110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職務代理,如分發人員報到,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0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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