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A61008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0~2021-05-19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或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相關地面水及地下水事業水權、排水申請使用管理等事項。50%。 (二)辦理各級排水道遷移、加蓋、報廢及排水道內附加設施之許可等事項。40% (三)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聯絡E-Mail | 1003298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含相片及簽章),並檢附自傳(請簡述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最高學歷證明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10年5月1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水利行政科 工程員約僱職代(A610080)。 (二)薪資為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當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本局人事室沈小姐聯絡電話:03-303-3688分機3545。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701葛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