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2021-05-2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6~2021-05-21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土木、建築、營建、水利、水保、景觀、園藝等相關學士學位者。
(三)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具有土木、建築、營建、水利、水保、景觀、園藝等相關科系學位,及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四) 具備能力:WORD、EXCEL、具備網際網路應用等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道路、橋梁、人行道、公園、綠地、廣場、坡地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施工、驗收、防災、徵收拆遷及維護管理等業務。
(二) 代辦本府各機關學校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施工及驗收等業務。
(三) 道管中心各項工作及資料彙整與統計分析。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
聯絡E-Mail cz_pers@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於110年5月21日前將報名表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處承辦人信箱(cz_pers@mail.taipei.gov.tw),並來電確認是否已收件;或郵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6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並於電子郵件主旨或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人員(道管中心職務代理)」,郵寄者以郵戳或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蕭小姐02-27208889轉8124。
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nco.gov.taipei/)/公告資訊/徵才快訊/該職缺項下下載。(利用本網站報名者,請務必填寫並上傳本處報名表)
備註:
1.代理期間:本職缺係短期代理產假期間人員之工作,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6月中旬或聘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期滿或聘用原因消滅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薪資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標準,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臺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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