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三階 |
職稱 | 約聘社工督導員(C640590、C640600)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5-04 |
資格條件 | 一般性社工督導: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 5 條第 1項各款應考資格規定,擔任社工人員滿 4年以上。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 5 條第 1項各款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擔任社會工作人員滿 2 年以上者。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30,週六09:00-17:00 |
工作項目 | 般性社工督導--社會工作督導業務(督導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附文件: 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 2.於110年5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一般性社工督導—婦幼及少年福利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其他補充說明: 1.一般性社工督導,符合專門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七等三階(360俸點)起薪(新台幣46,800元),依中央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 2.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