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徵求 科員~2021-02-08

徵才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乙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25~2021-02-0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會計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悉會計法、決算法等主計法規與具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及決算等相關事務暨相關研究發展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決算處。
聯絡E-Mail ac1346@dgba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功能選單/主計人事/主計人事服務網/主計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
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
(3)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
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依規定上傳者將不以1.5倍計算。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學歷、考試、年資、考績等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977會計決算處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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