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0-12-1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另得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1-26~2020-12-10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已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三、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本區公共設施維護、改善、興闢暨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E-Mail AB581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9年12月1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工務課聯絡人呂小姐,電話:29686911分機128,其他問題請電洽人事室余小姐,電話:29686911 分機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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