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22~2020-10-05 |
資格條件 | (一)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以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以上。 (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五)具服務熱忱且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必要時得進行電腦測試)。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務人員生活津貼、各項福利業務及人事資料資訊系統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
聯絡E-Mail | sophie@iner.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一)現職派令(二)銓敘部現職審定函(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五)最近3年年終考績通知書(六)最近3年獎懲令(七)身心障礙證明。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並視評選結果酌增候用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柯小姐(聯絡電話:03-4711400分機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