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依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計算(含自提勞健保費用部分),學士以每月月薪新臺幣32,546元,碩士以每月月薪新臺幣36,038元。 |
職稱 | 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08~2021-02-22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文化資產、建築、設計、資訊、管理或藝術傳播等相關系所學士、碩士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園區展館營運管理業務。 二、園區發展推廣管理輔導業務。 三、園區網站、臉書行銷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聯絡E-Mail | chtc0046@bo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因應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業務特性,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週休二日),星期六及星期日排訂為上班日。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營運小組張先生收,電話:04-22176968。 三、報名手續: 甲、報名文件: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乙、報名期限:民國110年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營運小組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並註明聯絡電話、EMAIL),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聘僱期間預計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8月9日止(本案為專案助理之職務代理人,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須無條件離職。) 五、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甄選結果之有效期限為3個月。 六、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另由本局書面通知,並於通知日起5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