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徵求 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2021-02-22

徵才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依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計算(含自提勞健保費用部分),學士以每月月薪新臺幣32,546元,碩士以每月月薪新臺幣36,038元。
職稱 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2-08~2021-02-22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文化資產、建築、設計、資訊、管理或藝術傳播等相關系所學士、碩士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及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園區展館營運管理業務。
二、園區發展推廣管理輔導業務。
三、園區網站、臉書行銷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E-Mail chtc0046@boc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因應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業務特性,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採排休制(週休二日),星期六及星期日排訂為上班日。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營運小組張先生收,電話:04-22176968。
三、報名手續:
甲、報名文件: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乙、報名期限:民國110年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營運小組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並註明聯絡電話、EMAIL),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聘僱期間預計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8月9日止(本案為專案助理之職務代理人,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須無條件離職。)
五、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甄選結果之有效期限為3個月。
六、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另由本局書面通知,並於通知日起5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