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12 |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 具稅務機關相關行政業務經驗及英文溝通能力者尤佳。 4. 具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
| 工作項目 | 外僑綜所稅申報收件審查業務、租稅協定審核業務、房地合一收件與未申報核定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 |
| 聯絡E-Mail | NA13180@ntb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 蔡先生。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