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7~2020-01-05 |
資格條件 | 學歷需求:(符合資格條件一、二或三)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理工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内外大學理工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專業需求: 四、熟悉Web開發相關技術及其語法(HTML、JavaScript、jQuery、ASP.Net、AJAX、SQL)、具備微軟Windows Server及Linux伺服器操作經驗。 五、具備SQL Server 關聯式資料庫設計與 T-SQL 程式撰寫經驗者。 六、具備有程式開發、軟體設計、資訊安全、資料庫設計、伺服器操作或其他(非文書處理)資訊領域相關證明者。 其他需求: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八、具備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輻射防護雲化服務系統與進出口簽審系統維運管理、輻射安全管制資訊系統巨量數據分析及效能精進。 二、輻射防護資訊透明與公眾溝通業務。 三、國際輻防相關資訊蒐集業務。 四、支援輻射防護管制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9年1月5日前掛號寄達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輻射防護處聘用人員」(以郵戳為憑,如有郵誤,恕不負責)。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個人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程式開發、軟體設計、資訊安全、資料庫設計、伺服器操作或其他(非文書處理)資訊領域相關證明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影本。 6.其他證明影本(例:英語檢定、身心障礙證明、輻射專業能力等,如無則免附) 二、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筆試,擇優面試。 四、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