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徵求 科長~2018-01-15

徵才機關 連江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1-福建省連江縣
有效期間 2018-01-08~2018-01-15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4.具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並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5.需具法制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綜理法制科各項業務。
2.辦理訴願業務。
3.出席法制諮詢會議。
4.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連江縣南竿鄉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或親自逕送本府人事處報名(通訊報名採郵件於107年1月15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收發單位收件為準,郵件封面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缺,逾時恕不受理,並請來電確認)。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及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4.現職派令影印本、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印本(或可調任本職系職缺之審定函影印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7.最近5年獎懲令影印本、8.相關證照影本。(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直式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以上影本資料請本人簽章,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陳科長,聯絡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電話:0836-2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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