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研究助理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26~2017-11-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相關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網頁、資料庫管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行政業務、生活美學推廣活動等。 二、協助推展館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武昌街1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5.初任公職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以上資料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均為影印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請於106年11月3日前以掛號逕寄「30041新竹市武昌街110號」人事管理員收(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研究助理。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二、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三、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