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10-31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24~2022-10-31
資格條件 (一) 具有法學院、管理學院、商學院或理工學院等學系系所大學以上學歷。
(二) 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尤佳。
(三) 熟稔WINDOWS作業系統基本操作及WORD、EXCEL、POWERPOINT等套裝軟體及E-MAIL各項指令與應用。
工作項目 (一)固定通信、衛星通信業務經營者違反電信法、電信管理法之營運管理相關規定,令其限期改善之案件
(二)審查市場主導者主要資費訂定、調整、促銷方案
(三)受理民眾有關市話及寬頻電路申請之陳情或申訴案件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應徵者請於111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平臺事業管理處固定平臺業務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代理平臺事業管理處固定平臺業務科辦事員職務之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本職缺為預估缺)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 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朱先生,聯絡電話:(02)3343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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