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P01-P03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4-20~2022-04-27 |
資格條件 | 1.符合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 3.具備電腦視窗軟體、CBA作業系統操作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處主計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聯絡E-Mail | ilg24@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報名前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並請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 1. 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 2. 最高學歷證件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7. 專業訓練認證(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 8. 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例如:採購人員證書、語言檢定證書、優秀主計人員、會計師證書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增列備取2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甄選成績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