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0-08-10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8-04~2020-08-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公務人員法制職系任用資格;有律師資格者尤佳。
3.對兩岸事務具有熱忱或經驗者尤佳。
4.無限制轉調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關於兩岸人員往來管理之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
2.關於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相關事項之研擬、審議及協調。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聯絡E-Mail hualin41@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8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律師證照等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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