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8-04~2020-08-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2.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公務人員法制職系任用資格;有律師資格者尤佳。 3.對兩岸事務具有熱忱或經驗者尤佳。 4.無限制轉調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關於兩岸人員往來管理之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審議及協調事項。 2.關於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相關事項之研擬、審議及協調。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
聯絡E-Mail | hualin41@m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8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並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律師證照等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