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副研究員~2022-01-10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人員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2-30~2022-01-10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含會計)、企管、國貿、法律、國際關係、外交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含會計)、企管、國貿、法律、國際關係、外交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程度以上者,如有實際國際經貿及談判經驗更佳。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會聘用副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424薪點起敘(月酬標準:依個人條件敘薪,每月約新台幣64,490~88,522元,單一薪點,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工作項目 一、國際金融組織參與之規劃、聯繫、協調及執行。
二、各國金融監理合作之聯繫及協調。
三、國際金融監理法令、制度等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四、重大國際金融計畫專案研究與推動及重要國際資訊陳報。
五、國際金融宣傳及國際媒體聯繫。
六、重要外賓訪問接待事宜。
七、駐外金融工作人員之管理。
八、國際會議之舉辦。
九、其他有關國際金融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kailu@f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網站http://www.fsc.gov.tw/「便民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本會徵才之空白履歷表」之約聘僱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1千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1年1月10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TY2OA==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 聯絡電話:02-89680807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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