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2021-07-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工讀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01~2021-07-12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聘 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參、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肆、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伍、工作內容:
一、協助公文分派、傳遞、憑證遞送等公文流程管理工作。
二、協助會議準備工作。
三、協助環境整潔維護(協助8樓公共區域植栽維護、資源回收等)。
四、支援本室登記桌公文流程登打作業。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資格條件: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夜間部在學學生。
柒、報名方式:
檢具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李股長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工讀生職務」)(聯絡電話:2725-6433)。前述檢具文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電子信箱:lora26@mail.taipei.gov.tw。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捌、甄選方式:
一、初試: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
二、複試:
(一)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項目評定)。
(二)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請留行動電話號碼)。
(三)依甄選委員平均總評分決定錄取順序,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玖、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拾、上網及報名期間:自110年7月2日至110年7月12日止。
拾壹、甄選結果:錄取者以電話通知。
拾貳、任用: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依通知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
拾參、工作待遇:依勞動部最新公告之基本工資或市府最新核定之基本工資約新臺幣24,000元。
拾肆、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