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7~2021-02-09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文化行政、教育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士以上(含碩士)學位。 2.具備博物館觀眾服務經驗、公部門行政經驗背景、外國語言能力者尤佳。 3.主動積極、溝通協調能力佳、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願意接受臨時交辦事務,並可配合執行例假日、加班或輪值者(平日可補休)。 4.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5.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
工作項目 | 1.本院提升參觀品質專案及列管事項等相關業務。 2.本院北部院區觀眾意見處理及彙整。 3.本院觀眾服務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 :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4,916元(280薪點)。 |
工作地址 | 國立故宮博物院(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工作期間:本職缺為110年度文教行政科員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公告前1日,須無條件解聘僱。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檢附(1)應徵表格(2)履歷表(請附照片)(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赴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2月9前逕寄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展資處譚小姐收,並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教育展資處職務代理人」,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博物館行政→行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 3.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本院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面試,另視甄試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886-(2)-28812021轉2539 譚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