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0-07-20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7-14~2020-07-20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種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4. 熟悉勞工相關法規,且具3年以上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實務經驗尤佳。
5. 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6. 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1. 辦理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業務(含差勤、薪資及相關費用、考核、移撥、超額、退休、勞(健)保、勞退提撥、勞資會議等相關事項。
2. 勞務承攬相關派駐勞工:勞退提撥、差勤系統管理業務。
3. 門禁管制系統維護、電話系統設備維護等事務管理相關業務。
4. 專案執行業務,如:性平專案、清淨家園等。
5.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樓)
聯絡E-Mail ynchen@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應徵本職缺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外語檢定證明等)。
2、如無法使用上開系統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與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外語檢定證明等),於109年7月20日前寄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秘書處科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人:陳先生 (02-223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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