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21~2020-06-20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具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為外籍勞工、大陸勞工身分。 (六)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七)本院歡迎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若經面試適用者將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本院公務車輛駕駛及維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月薪為新臺幣32,930至38,375元(薪點120至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 工作環境與福利:辦公地點鄰近台北車站及捷運站、設有員工餐廳,供應經濟實惠早餐及午餐,關心同仁健康與福利。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6月20日前郵寄或逕送至「10051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秘書處管理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填寫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若無考核通知書,可用其他資料證明)。 5、最近2個月內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檢表。 6、相關技術執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三)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符合本院需求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甄選結果: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並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至3名,列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秘書處管理科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88。 (六)甄選簡章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