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擇優備取1-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3~2021-05-20 |
資格條件 | 312薪點(月薪 38906 元) 1.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食品營養、食品科學、醫事檢驗、化學系或相關科系得有學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4.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5.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6.視成績酌列備取,惟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7.具身障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食品化學檢驗業務。 2.辦理食品微生物檢驗業務。 3.執行檢驗方法開發、檢驗品質管理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7樓 |
聯絡E-Mail | yinlin217@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欲以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本局事求人網站(網址https://job.health.gov.tw/)報名完成後,將前開資料於 110年5月20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達: 1126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7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科何基培股長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檢驗科約聘管理師職務代理」字樣;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3、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於110年5月25日下午6時前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湯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及紙本資料是否寄達,請致電檢驗科何基培股長(02-28280102-5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