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4,9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0~2021-05-19 |
資格條件 | 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上資訊、電腦等相關科系畢業優先適用。 二、具電腦軟、硬體操作、管理或故障維修概念。 三、具有「新媒體」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 四、略具規劃管理能力,且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五、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本臺報到前1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資訊資源彙整。 二、協助電腦軟、硬體維修及各項資訊系統簡易處理。 三、公文處理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臺工務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公務人員履歷表(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填寫,以統一報名資料格式,內貼2吋半身照片;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訓練、自傳等並親筆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書、身分證、退伍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均請以A4紙張裝訂),於上網期間110年5月19日截止前逕寄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人事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郵遞區號100058)。一律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如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送達均恕不受理。 二、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科約僱人員」。 三、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需退件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聯絡電話:人事室02-23888099分機5021施先生、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