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9-11~2019-09-19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 |
| 工作項目 | 1.出納及適用勞基法人員管理。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地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
| 聯絡E-Mail | w221221p@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參加甄選者請於108年9月19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恕不寄還,如需寄還請附回郵信封),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公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專業證照等資料,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臺中市神岡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聯絡電話:04-25620841#221彭小姐),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里幹事職務」。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確認聯絡方式及相關簡歷正確無誤。 (二)上開「公務人員履歷表」可至人事服務網Ecpa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下載,或請貴機關人事單位協助產製。 備註: (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二)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