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統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7~2022-07-14 |
資格條件 |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熟悉關務及統計專業知識。 3.熟悉電腦處理作業(Word、Excel等)。 4.具關務人員任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辦理關務統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塔城街13號 |
聯絡E-Mail | sltseng@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2. 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請上傳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 、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訓練進修認證紀錄 ,另若有英、日、法、德、西語檢測合格證書(如無則免附),亦請一併檢附,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 1.5倍計算,請至 「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依規定上傳者將不以 1.5倍計算。 3. 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得視報名情形,就符合資格者,依學歷、考試、年資、考績等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5.如有疑義,請洽:(02)23228268曾小姐,並於截止日前將資績評分表傳送至sltseng@mail.mof.gov.tw電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