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工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 1(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4~2023-04-10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以上土木、水利、水保、環工、營建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利設施及災害應變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蓋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乙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工程員,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水利養護科(聯絡人:林昆德,電話07-7995678轉2513),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或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2.本臨時工程員徵才以面試方式辦理。 薪資及福利:月薪37,613元,年終獎金,享勞、健保。 備註: 1.本次徵才得擇優1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本計劃臨時工程員職務出缺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2.本案經費來源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本次簽約期限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惟如因計畫結束、業務變動或因經費未獲審議通過停止辦理,本局得依法終止契約。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