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8-11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8-08~2022-08-1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國內外大學之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法律學科達6學分以上者尤佳。
(3)具法律、司法或政風相關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政風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需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
(2)本職務係辦理本署政風室科員職缺,因新進錄取人員受專業訓練,訓練期間所留業務,故僱用期間自111年8月25日(星期四)迄111年12月2日(星期五)止,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0樓(政風室)。
聯絡E-Mail tsaofeng.hsieh@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備資料
A.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 工作經歷證明。
C.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D. 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2)線上應徵:請於111年8月1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
(3)★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4)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1年8月11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0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風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政風室-約僱人員)及日/夜/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yichih.tsai@epa.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政風室-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6,316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9.7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6)聯絡人:政風室蔡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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