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16~2022-05-23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四)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五)法律系所畢業或曾辦理法制、訴願、國家賠償案件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自治法規法制作業之審查及法律疑義會稿之研析、諮商。 (二)訴願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之審查。 (三)消費爭議調解之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政府(行政處)。 |
聯絡E-Mail | tzeping1@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1年5月23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莊科員(082)318-823 分機65116、E-Mail:tzeping1@mail.kinme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