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04~2025-08-12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四)具有公文撰寫基本能力,且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S Office、LibreOffice)。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
工作項目 | (一)活動辦理及觀光公共設施新作與產業推廣計畫等。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1段322號) |
聯絡E-Mail | yunian@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如係影本,請於影本資料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應徵者照片視個人意願黏貼,不採強制要求、自傳詳述、末頁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6)專業證照等相關證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上開資料請於114年8月12日下班前送達宜蘭縣員山鄉公所人事室【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1段322號】,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所助理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 (三)本所就書面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薪資標準: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月支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費用) 。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地方政府特種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七)聯絡電話:(03)9231991轉751 林主任、752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