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考選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02~2018-05-09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各機關現職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有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基本能力: 1.應具公文處理能力、電腦打字、文書處理及法規應用等工作能力。 2.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3.諳人事電腦(WebHR、ecpa)操作。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室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500字以內之自傳一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7年5月9日(星期三)前逕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單位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資料請自留影本。 3.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279游小姐 (二)、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本部退還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