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8-22~2017-08-2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二、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三、具律師資格或現(曾)任法制、行政救濟或司法行政職務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法制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
聯絡E-Mail | cecper@c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來函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任職務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及註明日間聯絡電話。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正取人員商調未果者,視需要商調候補人員。 三、意者請於本(106)年8月28日前,逕寄100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室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23565477,傳真:02-23976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