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17-08-28

徵才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8-22~2017-08-2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二、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三、具律師資格或現(曾)任法制、行政救濟或司法行政職務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法制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聯絡E-Mail cecper@c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來函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任職務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之各種證明文件如屬不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及註明日間聯絡電話。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正取人員商調未果者,視需要商調候補人員。
三、意者請於本(106)年8月28日前,逕寄100臺北市徐州路5號11樓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室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2-23565477,傳真:02-2397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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