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臨時人員(工程師)~2021-05-20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工程師)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5-06~2021-05-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土木、建築工程設計及管理業務)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建築工程設計草圖、工程預算書圖審核。
2.道路橋樑及建築工程勘測、督導、監造等相關業務。
3.道路橋樑及建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之督導、審查等相關業務。
4.民眾陳情轄區分區業務辦理。
5.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6.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0年5月20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工程師)」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不受理報名。
2.待遇:月支38,906(依六等312薪點)元。
3.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4.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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