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4-2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4-19~2021-04-22
資格條件 須具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房屋稅及契稅稽徵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本職缺工作地點為本局佳里分局*** 工作地址:台南市佳里區忠孝路25號
聯絡E-Mail a14@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請於110年4月22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臺南市政府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點選「我要報名」填具簡歷表後點選「報名送出」,另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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