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20-09-17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比照講師級之資格聘任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0-09-04~2020-09-17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博物館、數位媒體、設計等相關科系碩士(含)以上學位,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位證書,並有專門著作。送審著作須為3年內碩士論文之質量,或最近5年內已發表專門著作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為3年內所發表。
2.具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3.具數位內容開發經驗及獨立執行專案能力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工作成果報告,詳述負責工作內容、執行過程及心得等)。
4.具備MS Office及繪圖與影像編輯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照或作品集)
5.具備公文撰寫及採購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6.具備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1.規劃及執行數位展覽。
2.整合規劃博物館數位資源及建置數位導覽系統。
3.規劃及執行數位資源開發專案計畫。
4.規劃及執行教育推廣活動。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個人詳細履歷。
(2)資格條件所列之著作,均應經審查制度程序完成審查通過並發表之學術專門著作,除學位論文之外,應檢附證明文件。代表著作1篇,應為獨立創作,參考著作最多4篇;參考著作如係數人合著,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由合著者簽章證明(著作以中文撰寫為原則,但以外國語文撰寫者,應附中文提要)。
(3)學、經歷證件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請依資格條件所列順序排列,經錄取後,如係外國學歷,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2.申請方式:
請將相關資料於民國109年9月17日以前寄至以下地址: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 吳小姐 收
3.申請注意事項:
(1)本職務之聘期,初聘為一年,聘期屆滿經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並應遵守本院專業人員聘約相關規定。
(2)請於申請資料之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南院處助理研究員(比照講師級)」(併請至本院網站首頁→焦點訊息→加入故宮→就業資訊中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擬任專業人員申請表」,填妥後e-mail至ai2328@npm.gov.tw(限word檔或ODT檔);紙本親自簽名後併同寄送)。
(3)郵戳為憑,未附著作或逾期恕不受理;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4)初審合格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行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另視成績,酌取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501吳小姐。
(5)未通知參加面試或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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