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
職稱 | 聘用副研究員-預估缺-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9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備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具備工程會核發之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六)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規劃就業服務法第24條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業務。 (二)研訂、修正及推動特定對象及弱勢失業者就業促進措施。 (三)協調及彙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執行促進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措施相關事項。 (四)補助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計畫審查。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7樓) (二)本職缺將辦理甄選,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新聘聘用人員以薪點280起支(月薪新臺幣38,948元)。 (三)本職缺(聘用人員)採1年1聘,依實際到職日簽訂契約書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續聘;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 1 人,候用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