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2-07-15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11~2022-07-15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四、具承辦機關專案計畫、採購、綜合規劃、管考或文書檔案管理之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一、辦理相關議事、管考及採購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1年7月1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非現職免)、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得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如應徵者均不合適,亦得從缺。相關問題連絡電話:(02)87897562林小姐。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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