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徵求 課員~2022-08-15

徵才機關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2-08-05~2022-08-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歷。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汽車駕照及駕車能力。
5.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漁筏與舢舨監理及用油補貼等業務。
2.娛樂漁業業務。
3.妨礙航行通報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及其他指定地點。
聯絡E-Mail ae10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如下:(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同。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 3個月,自動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五、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漁業行政股葉先生(分機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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