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研究員~2018-07-09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7-03~2018-07-0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法學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法學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法學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4.曾留學國外2年以上,具流利之英語說讀寫能力者。
工作項目 有關開放政治檔案、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處理、歷史真相調查與平復司法不法、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與成立特種基金運用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研議、爭議諮詢、報告重點編擬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捷運信義安和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07)年6月9日前寄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竺先生收,聯絡電話(02)3707-366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0等聘用研究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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