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或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6~2019-09-30 |
資格條件 | 1.須為中央機關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電機、機械及資訊相關科系高中(職)以上畢業。 3.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會議錄影、錄音設備之管理與操作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南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院服務者,請於108年9月3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逕送本院總務處管理科陳先生收(洽詢電話:2358-5214),或掛號郵寄本院: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立法院工友(含技工、駕駛)108年度第2次移撥報名表。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應徵駕駛者另檢附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表及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並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