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7~2025-11-09 |
| 資格條件 | (一)預估缺,”需”具有身心障礙手冊。(為達本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比例)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限制轉調期限期滿前1個月者,得受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作職務調整者。 (七)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營繕工程、物料採購案件之擬辦。 (二)事務管理業務之擬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 |
| 聯絡E-Mail | nljh711@mail.nljh.ty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 (二)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並將下列附件依序彙整為一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身心障礙手冊。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兵役證件(無則免附)。 9、其他檢定證書或證照(如採購證照、資訊檢定、語言能力,無則免附)。 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查閱有無不得聘任之情事。 三、甄選方式: (一) 書面審查: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資格(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公文寫作、電腦文書測驗及面試,不符合資格或本校需求者恕不通知。 (二) 公文寫作、電腦文書測驗及面試:公文寫作(當天出題)以委員評分【佔30%】;電腦文書測驗以委員評分【佔30%】;面試以委員評分【佔40%】作綜合考評。 四、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候補2名(若面試後,應徵人員不適當時,本校得予酌減錄取或從缺),候補人員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錄取者需俟職務正式開缺後始行過調,預計115年1月7日以後進用。 六、聯絡電話:03-4522494轉710或711何主任或邱小姐。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問題請轉510總務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