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2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3~2025-10-01 |
| 資格條件 | 1.國中以上畢業者。 2.擅於溝通。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里鄰長聯誼、里鄰活動及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7樓。 |
| 聯絡E-Mail | AR4113@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以掃描檔合併成同一檔案於限期內寄郵件至AR4113@ntpc.gov.tw(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民政課書記職務代理人)。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初等考試人員報到前1日 (約115年三月底)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四、本職缺薪水為31,993元。五、聯絡電話02-26221020#7311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