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2021-06-08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50薪點,月支報酬31,175元)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1-06-04~2021-06-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如曾有辦理政府採購經驗或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部採購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語文專長證明文件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10年6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秘書處約僱助理】,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公務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02)8512-6272黃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依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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