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聘二至聘四 |
職稱 | 聘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8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13~2020-04-30 |
資格條件 | 1.學經歷:依各職缺所需專業資格提列(詳如簡章內容)。 2.具國內、外博物館展覽策展、展場規劃設計及政府採購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提列相關佐證資料)。 3.如具備外語能力者,請提列相關佐證資料,如:外語檢定證明文件、或曾至國外國際研討會以外語發表證明文件等。 4.能獨當一面,並配合業務所需調整或輪調工作項目。 5.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能勇於接受挑戰者。 6.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7.其餘條件詳如簡章內容。 |
工作項目 | 主要負責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建專案研究典藏規劃、陳展文物蒐整、展示企劃、主體工程機電規劃及空間配置等多項業務,亟需甄選具職缺專長適職適任人選進用。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履歷表:浮貼應試人員最近6個月內2吋光面、脫帽半身正面照片2張;照片背面須註明報名之職缺、姓名。本表「安全調查」欄位,應簽名並勾選「報名資料同意供個人基本資料安全調查資審所用」,未勾選者視為資料不齊全。 2、體格檢查: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請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詢),依國軍人員年度體檢項目完成檢查,繳交體檢紀錄表正本1份(一年內至報名截止日期計算);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年內至報名截止日期計算)。 3、國民身分證(辦理安全查核作業所需)、推薦函乙份、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自傳乙份,可以電腦繕打或筆繕寫(500-2,000字)。 5、符合報考資格之佐證資料(相關文件及證照影本)。 6、退伍令影本(男性):未服役或免役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另軍事訓練役檢附結訓證書;女性報名者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7、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2個(A3或A4大小資料袋及B5大小資料袋1個),分別貼足回郵郵資(若未貼足郵資,導致資料無法送達者,自行負責),並以正楷字體詳實填寫報考人員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以利郵寄成績通知單(未錄取者將併同成績單,將報考資料全數寄 回),如因當事人所貼郵資不足或收件人姓名、地址填寫不清,致無法如期收到成績通知單,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8、終止勞動契約同意書。 9、上列文件,請應試人員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中山郵政第90019號信箱」,收件單位「國防部政務辦公室國家軍事博物館籌備處收」,逾期報名或檢附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且不另行通知、補正(繳)及退件;體檢作業,請應試人員提前作業準備,避免逾時影響報名作業。 10、其餘詳如簡章規定。 11、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及上開繳交資料,詳如招生簡章:www.mnd.gov.tw國防部全球資訊網公告專區。 12、聯絡人:呂智惠小姐,自動電話02-23116117轉637670。 蘇漢卿中校,自動電話02-23116117轉637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