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審結果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7~2021-05-17 |
資格條件 | (一) 大專學院以上法律相關科系尤佳。 (二) 具公務機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擅長公文、報告書類寫作者尤佳。 (四) 具備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基本能力。 (五)其他: 1工作時間:8時至17時。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 4僱用期限:自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1年4月30日(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政風人事業務、政風維護業務、政風行政業務、室內例行性庶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 收」。 ※履歷表(請貼大頭照片)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以600字為限) ※曾於公務機關之服務年資證明(無者免付)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