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21-02-20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2-17~2021-02-20
資格條件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且合格實授滿1年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碩士以上學歷。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五) 最近3年考績考列3年甲等。
(六) 具計畫撰擬、政策論述及簡報製作能力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七) 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八) 需具備語文能力—英文檢定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需具合格證書)。
工作項目 研析及綜整本會科技發展(如海洋科技發展策略藍圖、海洋科技計畫、海洋科研資料統合等)及文化、教育發展(含人力資源發展之統合)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chikuw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2月20日前至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寄至chikuwa@oac.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訓練合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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