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列考試分發職務代理人)~2021-03-18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列考試分發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1~2021-03-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相關人事行政知能,且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3.曾辦理待遇、保險、福利或訓練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eng@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0年 3月 1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 【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 /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 僱用期間:本職務為110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人事行政科員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約110年3月)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110年11月)止即無條件解僱,屆期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留用或補償。
(三)、 工作報酬:薪資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四)、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鍾小姐。
(五)、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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