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2021-02-09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01~2021-02-09
資格條件 1.學歷:具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學位)。
2.具有藝文活動、劇場演出與推廣活動企劃與執行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3.具電腦操作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需配合假日出勤及晚間加班者。
4.須配合活動加班。
5.品德操守良好,態度積極,勇於任事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表演及教育推廣活動之策劃、執行及行銷業務。
2. 協助演藝廳經營管理及營運庶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02)29509750分機:113廖小姐 。
工作地址 新北市藝文中心(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並於110年2月9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如個人親送或使用快遞送件,須於2月9日下午5點前送達並加蓋本局同日收件戳章):
1.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陳小姐收。
2.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藝文中心劇場執行企劃5等約僱人員」字樣。
3.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第4-5頁「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僱。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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